《通知》明确,出台差异策“对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在90%(含90%)以上的化上小水电站,其上网电价在原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.5分(不含税,网电下同)”“对评定为‘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’的价政小水电站,其上网电价在原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分”。流量以上两项电价政策可叠加执行,国内广东挂钩即“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”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在90%以上的情况下,其上网电价提高2.5分。
《通知》同时明确,“对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在80%(含80%)—90%之间的小水电站,其上网电价维持不变”“对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不足80%的小水电站,其上网电价在原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1.5分”。
《通知》规定,差别化上网电价以4个月为周期进行考核并执行。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水利(水务)部门会同同级生态环境、能源部门分别于1月、5月、9月的20日前将辖区内小水电站前4个月的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结果函告当地供电企业;“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”评定根据水利部的有关规定执行,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水利(水务)部门及时将涉及小水电站的评定情况函告当地供电企业;供电企业自收到函告件的次月1日起执行相应的差别化上网电价政策。
据悉,利用经济手段促进小水电站全面落实生态流量泄放,对推动行业绿色转型发展具有重要作用。将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作为差别化上网电价的执行依据,通过上网电价的涨跌,促进小水电站企业主动足额泄放生态流量,切实维护河流生态健康。
下一步,广东省水利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差别化上网电价实施细则,并会同省生态环境厅、能源局等部门加强监管,不定期对各地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等情况开展联合抽查检查,督促各地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实施差别化上网电价政策。
南方网、粤学习记者 李婷
作者:焦点